指导性案例是裁判依据吗

来源:本站 | 时间:2016-04-09 01:27:22 | 阅读:824次


 

在刑事诉讼中,指导性案例可以直接引用吗?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在该规定中明确给出了答案,在该规定中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参照指导性案例办理案件,可以引述相关指导性案例作为释法说理根据,但不得代替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作为案件处理决定的直接法律依据。那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我认为:
(一)要准确把握指导性案例中“裁判要点”所归纳的指导信息,不得超越裁判要点的指导意见借题发挥。

(二)要切实把握“类似案件”标准。

(三)可以引述,引述案例是为了释法说理,辩护律师在辩护中旁征博引提供了一依据。
(四)是“参照”主要指参照指导性案例明确的裁判规则、阐释的法理、说明的事理,不是依葫芦画瓢参照具体的裁判结果;参照也不同于适用法律、司法解释必须作为根据、依照,只要类似案件的裁判符合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可以引用为说理的依据如果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要求法院参照某个指导性案例,法官可以在裁判过程中或者在裁判文书的说理中作出回应并说明理由。

上一篇:律师阅卷不再需要复印
下一篇:你们还能这样闹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