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最高检和公安部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规制新措
刚才讲了有关
民间借贷纠纷的根源,那主要就是非法集资,它拿来这个钱不是想以集资的名义和形式上的用途来使用。那么关于最高法、最高检以及公安部对非法集资的行为是如何来进行规制的呢?来看现实当中,最高院、最高检和公安部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规制新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郑州律师
第一,对非法集资行为的界定。
当你明确了什么是非法集资以后,接下来你再进行形成民间借贷行为的时候,你就会有一个首先得自己有这样一个谨慎或者说判断的标准。所谓非法集资就是指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那么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也就是说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而且它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投资者还本付息,而还本付息的形式可以是除了货币以外,也有以实物或者其他形式的。那么在这里非法集资最重要的是它集资的对象是社会不特定的公众,这里不特定的公众不是指特定的少数人,不是指特定的少数人,而是不特定的公众。你比如说刚才讲了在有关农村专业合作社,如果它是以身份制和特殊的地域性,那么这个时候来集资搞一些所谓的,在前面的比如说转让林权,代种植、租种植、联合种植这样一些项目的时候,你注意那这个时候在性质认定上,你就不能说它是非法集资。所以非法集资一定要注意它是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也就是忽视了这种身份性,如果有一定的身份性和区域性的话,那这个判定的标准要注意,行为的性质的界定就会有差异,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就是关于它的非法集资的特征,那么概括起来就有四点:
1、没有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一定是有权限的部门。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3、向不特定的对象进行筹集资金。
4、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那么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具体的类型有七个:
1、违法违规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者债务凭证来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分化,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设立有民间的“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进行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所以换个思路,如果这些人要发行彩票、要进行庄园开发,要进行所谓的地产、物业的开发,你就要想一想了,他真的是不是有这样的一个主体资格,是不是会形成非法集资,这是第三个。
第四个就是关于非法集资行为规制的时候,那么14年3月31号,两高以及公安部明确了它的八个方面:
1、非法集资行为的行政认定,一定注意这个集资行为,表面上民间借贷是属于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就是意识自治、契约自由、地位平等。但是你注意,这个非法集资行为认定的时候,现在说了是行政认定,显然是公权力的一种介入。那么为什么要因为行政认定呢?注意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说不是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入刑事程序的必经程序,那么行政部门没有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查。那么在这里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案件事实的性质,对于案情复杂、性质认定疑难的案件可以参考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性质认定。什么意思呢?那就是说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首先第一个行政认定不是它入刑的一个必要前提,即使行政没有认定,那么符合了刑法上的犯罪构成案件,非法集资的构成案件,那也可以进行立案、进行侦查、进行起诉、进行审判。
第二,在现实当中,如果是涉及到民事只是违法,还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时候,那么这个那就是有关公安、检察院、法院在进行认定的时候,注意这个依据的是一种行政权力其实就是公权力,这个时候可以相互借鉴有关部门认定的意见,那么相互借鉴认定的意见的言外之意是什么呢?就是很多非法集资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元化的,法律是不可能在事先进行周严的全面的规定,肯定有挂一漏万的现象。这个时候就允许可以类比,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具体来认定,这是一个。
2、关于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认定问题。
因为说最高院在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当中说,比如说非法集资入刑的时候就满足了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这一条了呢,注意那就是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传散而故意放任的,因为在这里边注意向社会公众进行传播,和放任这样的一种吸收资金的信息,事实上就已经形成了在社会公众当中的一种有关非法的资金募集的行为,就在传播。如果这个公众的范围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数额和公众的数量,影响达到一定程度,这个时候就从违法演变成了犯罪,这个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三者之间的一个逻辑关系。
3、关于“社会公众”的认定。
说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那么具体的有以下两点:
第一,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当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这个就是说表面上我是在向特定的对象和一定的范围之内,但是实际上也是向社会公众。
第二,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资金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所以在现实当中,如果有人跟你说,这是单位内部的人才有资格集资入股,那你要想那个什么的话,那得要不交由我,或者你先得变成内部的成员,其实这里边都是50%以上是有诈的,所以你一定要格外的小心。
4、关于共同犯罪。
也就是为了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的共同犯罪。这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险为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可见国家两高,还有公安部对非法集资,对于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本质上是进行非法集资的这样一种行为,它的规范和认定是非常严格的。
刑事辩护
再有一个就是关于涉案财务的追缴和处置,以及证据的收集问题,还有就是涉及民事案件同时的处理问题。关于涉案财务的追缴和处置,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这是一个定性,吸收的资金向集资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佣金、提成等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务,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那么待诉讼结案后,一并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务,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务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其实这一段所说是什么呢?那就是说当你表面上它是以合法的形式进行集资借贷,但真正的目的是非法集资的,你作为投资人、作为参与人,充其量说好了只能是把你的本金返回来,在这里边法律是不保护集资人,他给你相应的所谓的占用你的钱的期间的这样一个利息的,而且基本上可能在返还你的时候,只能是按集资的比例返还了,因为你所集资出的这部分钱,他可能会用于他的各种各样的广告、宣传和办公费用,以及支付相关帮助吸收资金人员的代理费用。当然这个代理费用要进行依法追缴,如果你要是获得的话,那就是非法收入,所以也要进行追缴,但是事实上追缴这些,都是会有成本和损失的,这个大家要注意。
还有一个就是关于证据的收集。这个时候集资参与人的言词证据和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书面合同、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会计凭证和账簿、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这些都可以进行综合认定作为非法集资人的犯罪金额和事实的依据。
关于民事案件的处理问题,对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如果有关单位和个人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务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送予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要裁定驳回起诉或终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送交公安局或者检察院。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在侦查、起诉、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发现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和他是属于同一事实,或者被申请执行的财务属于涉案财务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法院,法院审查认为确属涉嫌犯罪的,应该合并处理,这是关于有关非法集资行为规制的这样的第六个。
第七个最后一个那就是有关跨区域案件的处理。
那么对于跨区域非法集资的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由不同地区的公安、检察院、法院分别处理,对于分别处理的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统一制订的方案来处置涉案财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规定处置的构成渎职犯罪,也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是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根源,也就是非法集资,那么以及国家对非法集资,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对非法集资目前在规制的过程当中一些最基本的指引或者说司法的这样一个要点。
其实说明确这一部分的内容,重点就在于为接下来去辨别、识别民间借贷的风险提供一个基础,那么为什么会发生纠纷呢?
其实就是很多人拿了钱以后,不是按照既有的用途在使用,而是进行非法集资,做一些法律不允许的行为。上面就帮大家分析了它所涉及的一些领域、一些规制的要点以及鉴别的标准。
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因分析
下面继续来看,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因分析。通过前面分析知道了,民间借贷纠纷的根源就在于借贷的资金不按照合法,依法应该使用的目的,也就是说本质上它是一种非法集资,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纠纷最后能够形成彼此之间利益的纷争的原因有哪些呢?这就是在进行民间借贷纠纷成因分析当中,要带大家一块来学习的。
在这里,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因分析,总共归纳了以下四点。第一点,就在于不明金融之道。在这里,我先说一下,其实现实当中,关于法律的运用,法律对人行为的规范大家一定要注意,那就是"道、体、其、用",所谓的"道"就是任何法律制度,它规范的某一类行为,行为的发生一定是有一个原理,而且在法律进行规范的时候也是遵循一定的原理。就法理上来讲,法律在进行规范的时候,它一般遵循的是两个原理,一个就是所谓的自然之道,也就是说这个事物本身的一个成因,也就是客观规律。
再有一个就是人文之道,说白了,有关法律在形成的时候,它和人类社会现在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一种协调性,所以说在民间借贷纠纷的应对与防范当中,也是要明白有关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根源,也就是金融之道。
民间借贷说白了,就是要通过金融这样的一种经济运行模式,进而来实现利益的增长。那么这个金融运作模式的基本原理是什么呢?那就是信用、杠杆、风险,所以接下来就围绕着金融之道看一下。
金融的本质概括起来就三句话:第一个,金融一定要为实体经济服务,它是一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价值创造,因此第一句话概括就是"以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价值创造为灵魂";第二句话是利用"信用杠杆风险的工具或机理;第三句话就是"达成替有钱人理财,为缺钱人融资的目的"。
在这里边大家来看,借贷事实上它在借贷的过程当中,能够帮助有钱的人理财,帮助缺钱的人融资,进而实现它的价值再创造。事实上是和杠杆、信用和风险结合在一起的,而这里的风险其实就是利益,大家一定要注意,金融之道,那么它的风险就是利益,利益就是风险。所以你在有关民间借贷的过程当中,你的欲望值越高,杠杆效力越高,也就意味着它的风险越大。
第二个,要明白金融资本的核心价值理念,八个字,就是"分工协作、和合共赢"。其中一定要明确,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这是一个本质,是主导,而且信用和杠杆风险之间的机理这是一个关键。最终说达成替有钱人理财,为缺钱人融资这样的目标,是民间借贷的一个共同的目的。
有关金融的本质,美国的杰里米里夫金在第三次工业革命当中,他就写道:新经济时代,他指的新经济时代就是的互联网金融时代,说这个时候的特点就是合作共赢,百业兴金融兴,百业稳金融才能稳。而现实当中,包括民间借贷的金融危机、企业倒闭、P2P跑路等等的所有金融风险的发生,都是以金融是否真正为实体经济服务,可以从这个方面来找原因进行诊断,或者是进行制定有关风险防范的出发点。因此说,直接融资系统的开放与增加,比如说民间借贷就是直接融资的方式之一。
那么直接融资系统,也就是民间借贷的发展,只有遵循价值创造型金融,才会带来整体的融资成本下降,符合金融资本的经济机理,这是第一个,要明晰,说现在的纠纷主要就是因为不明晰金融之道。
再有一个,说有关投资者、融资者,包括现在的线上平台,三者要分工协作,可能有的时候理解不了这样的关系。其实现实当中,关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这样一个小故事来进行解说。说一个农场主在他的粮仓里放了个老鼠夹子,老鼠发现以后就去告诉母鸡,母鸡看了看老鼠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这是你的事儿,自己小心吧,母鸡走了。老鼠又跑去告诉肥猪,肥猪淡淡的说,这是你的事儿,还是自己小心为好,说完了,慢悠悠的也走了。老鼠又去告诉大黄牛,大黄牛表情冷漠的说,你见过老鼠夹子能夹死一头牛的吗?祝你好运,说完也骄傲的走了。后来老鼠夹子夹到了一条毒蛇,晚上女主人到粮仓去取粮食的时候被毒蛇咬了一口,并住进了医院。男主人为给女主人补身体,把母鸡杀了,女主人出院亲戚都来看望,男主人把肥猪宰了招待客人,为了给女主人看病,欠了很多钱,没办法,男主人把大黄牛卖给了屠宰场。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做关系、有关系、发生关系。所以说一个人无论是在社会中还是在企业里还是团队中,如果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那就要懂得担当。这样的话,维护别人才是维护自己,成就他人才能成就自己。
所以在民间借贷的过程当中,比如说作为投资者,作为债权人,如果你的欲求不是很合理,那么这个时候可能你就是形成风险的原因之一,这是第一个。民间借贷的成因说第一个就是不明金融之道,刚才讲了,在这里一定要记住,金融的本质就是三句话,有关信用、杠杆和风险它们之间的一种内在逻辑关系。还有一个就是要注意金融资本的核心价值理念,那就是协作共赢。
第二个民间借贷的成因就叫做误解借贷之体,事实上说在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时候,可能债权人和债务人二者认为是彼此的你是你,我是我,一个是债权人,一个是债务上,在法律关系上二者是矛盾利益的冲突关系。但是事实上,通过刚才有关金融之道可以看到,有关借贷信用、风险和杠杆之间,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那也就是说,借贷之本是双方互利、共赢、分担的关系。所以在这个时候,可以看出来,以借代为圆心,进而形成的是这三者之间的一个互动关系。
再有一个,在有关的借贷法律关系当中,一定要注意,投资者、融资者包括平台,他们彼此之间就相当于,接下来可以用这个故事来进行表明,也就是关系、有关系。
第三个,有关金融风险的成因,就在于僵化权益之器,这个器就是指基于金融之道和有关金融之体,也解决价值观而制定的制度。那么这个制度,注意,本身的制度应该是合作、正和、开放的这样一个契约体系。什么叫合作?注意,那就是用一个俗话讲,借款人和出借人,投资者和融资者彼此之间是分工协作的关系。第二,他们之间的利益博弈应该是一种正和博弈,什么叫正和博弈呢?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把蛋糕做大,而不仅仅是在既有的蛋糕上,看如何来多分一块。
再接下来,有关借贷的契约当中要注意,双方权利义务的可调整性,也就叫什么?开放性。事实上,你想一下,当一个借贷关系形成以后,面对巨额的还本付息的压力,融资者如果急于还款,这个时候极可能做出一些铤而走险的行为。如果铤而走险一旦失败,这个时候,其实输的不仅仅是借款人,而且投资者、出借人,这个时候他的利益也受到了相应的损害,所以说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经营机会,作为投资者,出借人有的时候在和融资者、借款人形成有关的借贷法律关系的时候,基于这种客观的情势变更或者是市场因素,而不是本人,借款人恶意的这样一种借钱不还的行为,应该就既有的关系进行一些调整,这样才有助于彼此利益的实现。
比如说现实当中,举两个例子,第一个就是关于京东和阿里,他们现在就是在用股权众筹、猛烈争抢靠谱的创业项目,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为了进一步扩张自己的业务领域,并遏制未来可能在进入细分领域的竞争对手。比如说大的电商京东、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开始以更猛烈的速度和VC,大家都知道,这叫私募,争抢靠谱的这样一种创业项目。那么在这里边,他们更加注重的就是金融资本,互联网+等与有前景的实体产业的相结合,进而打造价值创造型为主的金融借贷关系。
所谓的"靠谱的项目",就是的价值创造型金融运行机理,这里有京东、阿里和腾讯的三剑客,大家可以看一下,说曾经借利风投成功融资并上市的互联网企业,现在逐步变成风投的有利竞争者,为了进一步扩张自己的业务领域,那么京东、阿里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开使用股权众筹,大家一定注意,这里是股权众筹与VC争抢靠谱的项目。
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讲,他们的产业资本和传统的风投相比,优势就在于资金的提供者,投资人他与供应链、品牌包装、销售渠道等融资者,及其中介的资源整合与分工协作、风险共担。京东今年3月份上线的"东家",5月19日,蚂蚁金服推出的股权众筹平台,蚂蚁达客使得京东与阿里巴巴从股东角色转化为融资的中介平台,而创业者则通过股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股,在解决小微企业初创融资难的同时,造就了既可同享服务又可共患难的合作伙伴,这就是现实当中股权众筹的一个本质涵义。和之前有关在市场经济发展当中,民间借贷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也就是单纯的债权关系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说股权众筹的目的,就是要让更多的人深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当中,形成象小米那样的粉丝经济,也就是形成股东兼投资人、合伙人的企业深层捆绑合作机制。这可以说是在国家所谓的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家无论是从政策,你比如说政策的最高的一个依据和现实表现,就是所谓的"一带一路",它在整体的运行机理的设计上和接下来有关与之相配套的法律规范体系当中,它遵循的都是这样的一种机理,就是要形成一种股东兼投资人、合伙人的企业深层捆绑合作机制。现实当中的京东、阿里、平安,它们上线的股权众筹的意义就在于打造包括O2O、金融、物流、采购、电商平台等渠道资源的这样一个创业的生态圈。说白了,那就是这个圈,每一个人,每一个组成的部分都能够实现在市场经济运行当中,过去由不同的市场来履行的一些职能或者说功能。
比如说市场经济,在早期发展的时候,总共是分为三块,一个是资本市场,一个是商品市场,一个是劳务市场。而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又形成了所谓的互联网市场,如果互联网和传统的资本市场相加,或者说和商品市场相加,或者和劳务市场相加,这个时候就形成了"互联网+"这样一个大的企业集团,这是一个市场经济的商业生态圈。如果是现有的,比如说资本市场,比如说银行,比如说证券,那么它运用了互联网技术,这个时候就叫"+互联网",它只在传统的市场和运作的模式上,运用了互联网的手段,它和互联网+进而形成了这样一个有关商业的新型的运作和生存发展的生态圈,在质上是有一定区别的。现在关注的主要就是互联网+,互联网+进而形成的一系列这样的一种产业资本,它在发展的过程当中需要金融资本,那么需要金融资本,显然在社会当中就会产生很多很多的融资需求。那么有一部分融资需求的满足就需要民间借贷予以来实现和完成,所以说可以看到,京东等平台和VC之间,他们是既合作又竞争,他们是资本市场上VC的专业投资与投机,也就是市场裁定型为主,与产业的混业投资,价值创造型金融为主的多元化表现与博弈。
传统的VC与产业在资本市场上孰优孰劣,究竟花落谁家,鹿死谁手,这个和实体经济、资本市场依存的政治、技术、经济和文化环境是息息相关的。显然就国家,目前、现在和未来的一段经济发展时期,是有利于股权众筹,也就是互联网+或者简称为互联网金融这样的一个发展趋势的。这是有关在新常态下,有关互联网金融在形成民间借贷的时候,要注意法律制度在制定的时候,注意它的合作、正和和博弈。
这里边我这儿有一个例子,就是做庄的故事,也就是中国最牛的操盘手讲述在证券市场上,其实证券的交易,它的股价波动是如何形成的,当你理解了以后,你就知道了,其实证券市场说的开放一点,其实中方和西方的证券市场,只要是证券市场,有一句话叫"无庄不成事"。什么叫"庄"?做庄其实说白了就是炒,庄家再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操纵,当然这个做庄和操纵有一个区别,如果你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那叫做庄。
就像说现在在新三板进行股票交易的时候,它就有两种,一种叫什么?一种叫协议,一种叫做市商,而这个做市商说白了就是操纵,他自己设定一个价格,然后通过掉动一些资金进行买卖,进而形成一种供求的趋势,进而使得股价进行波动,使证券市场进行活跃。
那么在A股当中,你注意,如果在这里边你过度的做市,那就是操纵市场,如果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那做市就是合法的。比如说目前,国家的证券交易市场,这样一个大起大跌,人们也说了,这是近几年来,中国股市上罕见的情形。其实当你能够深入的去解读出证券市场的本质,以及国家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的走向以后,你就能够合理的把握住时机进行进入和退出了。
在这里边,做庄的故事分为这样几步,第一是"券商被套,坏狗出山"。说坏狗是庄界赫赫有名的顶级操盘手,那么在这里边牛总就是南方某证券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这个时候他的柴油动力被套住了,所以他就找坏狗帮忙操盘,然后想自己出来。这个来总是某某投资公司的,他是受牛总之托来找坏狗,来进行操作,同时来总作为投资公司也愿意垫付一个亿,让坏狗出来帮着操作。
接下来第二步就是"金蝉脱壳,摆平小熊"。说牛总托来总请到坏狗来操盘,牛总意识到,其实在这个时候,现有的柴油动力的操盘手是小熊,如果不允许他继续做的话,接下来必定会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于是牛总就对小熊说了,说今年你的业绩就按柴油动力现在的,比如说18块来算,我跟某某投资公司的来总说好了,咱们手上的货全给他,他按15块钱结算,这是有的赚的,回头大家再分,过两天他会派一个叫坏狗的来接你的班,你们先合作着,过渡一个月一个月以后双方再办理正式的交接。你的任务就是在最后几天狠狠砸他的盘,也给咱们公司出出气。
其实在这里边可以看到,大家都是通过底下先有一个相互的沟通,然后呈现在证券市场上,而作为社会公众的散户投资者,往往这些内幕你是不可能知道的。经过了他们这样的一番操纵以后,牛总就实现了成功的解套,这个时候坏狗也把他的整个计划或者说是策略运用完了。两天之后,说在有关的解套的过程当中,来总的钱到了,老牛也把100个账号用E-mail发给了坏狗,坏狗就用100个账号用软件编好程序连在一起,实现着自己自动的分配,买进卖出的单子。这个时候坏狗还特意的安排了一个叫周平的账号,放进去三千万资金,准备适当的时候用,用它进行大量的买入或卖出,甚至故意的走漏风声,随后坏狗和来总、牛总就开始共商国事,也就是他们之间的这样一个解套的环节。老牛就谨慎的问了说,坏狗,依你的意思要做到多高?坏狗就说了,我看在3·8妇女节前后出货就能做到38块,坏狗说,你们自己的自营盘都准备好了没有?牛总后来就说,只准备了一些,有些关系还没有来得及通知,这个时候坏狗就说了,给你三个礼拜的时间。
接下来,说在一个月之后,也就是四个礼拜之后,坏狗的计划,他就是用所谓的国产推土机开始高歌猛进,所谓推土机就是向上推,来者不拒,见谁灭谁。所谓国产就是马力不能大,每天的涨跌幅度一般不超过3%,一路猛推让散户都能跟上,跟上的都不跑,安全第一嘛,要给人家机会,跑的快没钱赚,守的稳来钱稳,让那些跑了的不信也得信,先后悔再追回来,这就叫稳中有升,升幅有限,慢火煲粥,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广州有一个名菜叫稀饭炖田鸡。次日,坏狗就开始了他的操盘九部曲,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其实网上可以搜到他相关的文章和细节,你看完了之后,接下来我想你在股市上进行操作的时候就应该有一定的预期,会明白他们背后的操作机理了。这是第三个,关于有关制度,制度在制定的时候,一定是遵循着既有的金融之道,一定不能违背金融资本运作的体,也就是价值观,它应该是合作,应该是共赢的。
最后一个,有关民间借贷风险的成因,还有一个就是损害信用之用,注意啊,任何规则,说其实在金融资本的运作过程当中,它其实就是所谓的什么?叫做规则经济或者叫制度经济,它是源于一定的规则和制度。但是这个规则和制度一定要注意,在金融资本市场上,规则建立的基础就是信用,如果一个人没有了信用,那接下来招来的就不仅仅是利益的损失,甚至可能是生命的丢失。说欠债不还,恶意拖欠,现实当中,最近网上就报道,说2015年4月18日上午10点左右,哈尔滨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内就发生了杀人事件,死者为一男一女,另有一人被捅伤,这个文章的标题就叫欠债不还,恶意拖欠,欠180万不还,一夫妻在办公室内被捅。所以他用了一句话叫"且欠且珍惜",事后嫌犯没有逃离现场,而是淡定的坐在现场等待警察的到来。警察进屋要掏枪的时候,他还说不用掏,人是我杀的,然后平静的跟警察上了车。据知情人说,犯案的原因就是债务纠纷,恶意拖欠。
其实借款人,他们利用这笔钱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盈利,但是这个时候他就是因为现实当中有很多人都有欠债不还的,所以他还是欠着、拖着不想还。所以这个时候债主来了以后,因为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冲突,进而导致了债权人用尖刀把两个人捅死,然后自己拨打电话报警。俗话说"狗急了要跳墙,兔子急了要咬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要以为欠债的就是爷,有钱的就牛,那是人家的血汗钱,所以一定要注意信用的维护。这也是在民间借贷纠纷防范的时候,成因的时候要注意维护的信用。
在这里,最后说几句,关于欠债的成因方面,说借钱给你不是因为人家钱多,是因为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想帮助你。
那喜欢主动买单的人也不是因为钱多,而是把友情看的比钱重要。
合作的时候愿意让利的人不是因为笨,而是知道分享。
那么愿意帮你的人不是欠你,而是把你当朋友。
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没什么理所当然。
人和人之间相遇靠的是缘分,相处靠的是真诚和信誉!
借钱给你是支持,不催是信任,还账的是诚信,玩弄别人的信任,最后就会毁了自己的诚信和生命。
可能大家听到这儿会说,老师怎么会讲这些,这是老师在实践当中,在辅导一个河北省高院一个民庭的法官,他在做硕士毕业论文的时候,他跟老师交流了一段时候,他说,老师,其实有的时候纠纷的发生,以及纠纷的应对和解决,法官和律师如果有一些,把一些话说在前边,可能在大家订立契约,在解决纠纷的时候就能够更快的事半功倍的进行解决。如果来了之后只是任由当事人双方从各自的事实证据,你是顺着他的思路来找法律依据,这样的一种思路在应对纠纷和解决矛盾的时候,可能到最后了,当大家已经明白这些道理了,但是其实有的时候已经说出去的话都不好意思往回收了。所以他听完老师的辅导和解释以后,他特别强调,他说第一个,老师以后在讲课讲制度之前,还是要把这些基本的道和有一些原理的东西特别强调一下。再有一个,他说他以后在司法实践当中,也会先在就双方当事人就矛盾利益纷争进行有关的诉讼和请求以及依据陈述的时候,先亮明一些基本的观点。所以老师在这里,就是说分析借贷的成因,其实有时候是在以上这四点做的不够好。
再总结一下,第一个就是不明金融之道,金融之道就是信用、杠杆、风险,说白了,风险就是利益,利益就是风险,你想获得多大的利益,这里边就有多大的风险。第二个就是要注意,误解借贷之体,好像你拿了我的钱,说好的你给我多少钱,到时候你就得给,其实说,它的这个价值观二者是一个互利、共赢、分担,不仅是分享,而且是分担。如果遇到了什么情势变更或者是一些商业经营风险的时候,应该是分担,这样说才是借贷合作的一个基础。第三个是僵化权益之契,大家在制定有关规则的时候,规则和约定认为是不可变的,当时说了什么现在就只能是什么,如果你把制度契约理解的太僵化了,其实是不利于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和化解的。最后一个就是损害信用之用,说,民间借贷它依托的金融资本的运营原理就是相互的信任、信赖和信用。如果你有钱不还,或者赚了少还,其实最后对自己都是没有什么好处的。还有一个就是在借钱的时候,有多大的能力张多大的嘴,这个一定要注意。这是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因分析。
司法实践当中,西方的纳什均衡、汉德公式和霍姆斯的法律之道
下面就来看,有关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和化解,这是第二部分要讲的第三个大问题。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应对化解之道,在这里,老师先想说这么几个问题,第一个,大家在司法实践当中,西方的纳什均衡、汉德公式和霍姆斯的法律之道。其实说关于西方的纳什均衡和汉德公式,理论上它是属于法经济学的,它和法律有什么样的关系呢?又和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防范与应对化解具有怎样的关系呢?
在这里大家注意,纳什均衡又叫囚徒困境,纳什前一段时间,也就是大概一个月之前刚刚车祸去世,那么纳什均衡也就是囚徒困境它揭示的是什么呢?就是前面讲到,大家在订立一个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彼此产生一种法律关系,这个法律关系尤其是在民生市领域,它的目的是有关物质和精神利益的时候尊崇的就应该是三点,第一个就叫合作。所谓的合作就是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再一个就叫正和博弈,所谓正和博弈就是大家齐心协力把蛋糕做大。第三个叫重复博弈,什么意思呢?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通过不断的对契约合同的修改,双方利益的调整,最后来达成共赢的目标。
现实当中,比如说经常在有关的融资领域,用的所谓的对赌协议,这个大家可能听说过,但是对于对赌协议的本质和理解,事实上国人把眼睛只盯在赌上面,其实赌从理论上讲,它是一种零和博弈,什么叫零和博弈呢?说的直白一点,既有的蛋糕如何我自己多吃一口。而说在民间借贷金融资本的运营原理不是零和博弈,它目的是正和博弈,也就是把蛋糕做大,所以说在这个过程当中,要有一个不断试错的阶段,大家要不断的进行有关条款的这样一种修改,做到利益的均衡。而不是一开始定了,接下来就不能变了,如果不能变的话,后边还会有相应的分析和解析,你会发现其实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接下来汉德公式,注意,它也是西方法经济学当中面对现实当中彼此利益纠纷的解决的过程当中提出的思路。这个思路就在于从整体上看,这个纠纷的解决应该是预防纠纷发生成本最小的人,他对这个纠纷的后果承担责任。所以在这里边注意,你想一下,在民间借贷当中,下边继续来看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防范应对和化解之道。
刚才讲了西方法经济学家纳什均衡的本质含义,那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交往的过程当中,彼此有利益关系的这样法律关系,当事人应该本着相互合作,也就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然后是正和博弈,力争齐心合力把蛋糕做大。
第三点就是要注意重复博弈,就是彼此在遇到有一些现实当中的商业风险的时候,情势变更的时候,要注意能够不断的平衡和重新调整各自的利益,最后实现共赢。
汉德公式,注意是汉德法官源于《侵权法》而得来的一种司法判例,它的核心观点就是说,在侵权行为当中,谁的预防成本最小,谁就为侵权责任承担责任。显然,它颠覆了过去有关民事领域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规则原则。那么汉德公式这样的一种司法判例以及侵权规则原则,那就是基于谁的预防成本最小,那么进而由谁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运用到民间借贷法律纠纷的防范应对化解当中具有非常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说,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形成的过程当中,它事实上是对整个社会资本市场信用的一个影响,而这个信用事关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说,对于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公共利益,在有关风险和纠纷发生的时候,显然这个时候说无论在西方还是国家的现实司法实践当中和制度的构建当中,都会把责任说要求由预防成本最小的人来进行承担,也叫防患于未然。
你比如说在有关互联网金融当中,在这里边有关法律风险预防成本最小的融资者、投资者和平台,这三者之间作为投资者来讲,只要你的要求和欲望不是过高,不会说你绝对就是为了高额的这样一个利率而去投资,这个时候相应的你的风险就会少。那么在这里边,对于投资者和融资者二者信息比较掌握全面的,那就是平台,所以说对于平台在比如说股权众筹或者说互联网金融当中,各种各样模式的借贷法律关系当中,它的责任,它的预防成本相对比较小,所以它的责任就比较重。
再有一个就是关于融资者,也就是借款人,那么他自己其实最知道他拿这个钱,最终是要投资于哪一个领域和方向,所以说有关的制度,如果像前面也已经分析了,如果他拿这个钱不是投资在实体,而是去进行所谓的非法集资,然后进行炒股,然后进行发放高利贷,那这个时候,法律给它的责任是非常非常严厉的,所以这就是汉德公式在现实当中的一种运用,也是在有关民间借贷法律纠纷的防范和应对当中应该注意的一个基本原理。
还有一个需要大家关注或者说反省的,认真去学习的就是霍姆斯的法律之道,大家都知道霍姆斯是美国的一个大法官,他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写了一篇文章叫《法律之道》,而这个"法律之道"你注意,事实上在现实当中,立法、司法、执法的时候,依据的法律以及举证,以及有关既有的法律作为大前提和案件事实的这样一个小前提,在进行契合、逻辑推理、分析论证的过程当中,更多的讲的是理,也就是说在法律的学习和运用过程当中,要注重"道"和"理"的区别。而霍姆斯专门就讲了法律之道。
那么法律之道在这篇文章当中我认为他主要讲了三点,第一个就是要注重法律的义务和道德的义务,而且他明确了法律和道德的义务是一种什么关系。那么他有一句话说的非常经典,他说法律其实是维护道德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也就是说其实你仅仅履行了法律义务是不够的,而目的是在维护道德义务,这一个。第二个就是要注意,真正的法律价值目标是什么,所谓尊重真正的法律价值目标是什么,那就是说法律制定这样的权利义务、责任、规则体系它的目标是什么?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吐口痰罚5毛,是不是这个规则的意思就是说只要你在公众场合随意吐痰了就要罚5毛,大家都知道,不是,它的价值目标是什么?是要人们言行文明,在公共场合不能随地吐痰。而吐口痰罚5毛,只是对这种行为的一种惩罚的措施,或者说是制度,或者说是手段,可能惩罚的措施和手段有很多,比如说让你罚站,比如说让你道歉,但是在这里边综合下来,目前人们能够接受的或者说效果比较好的,那就是罚钱。在这里讲,法律的价值就是说其实法律在维护一定的道德文明的价值取向,这是第二点。
第三点就是注重霍姆斯在《法律之道》当中他写了,一定要注意学习和运用法律的人,不能仅注重逻辑,而且应该关注这个逻辑既有的法律制度在运用的时候和法律所依存的环境也就是所谓的外部证成他们之间的关系。所谓外部证成就是指法律和它所处的这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那么这三点,霍姆斯的法律之道如果运用在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应对和化解之道当中,大家注意,具体的就是讲,在通过一个合同协议,把彼此双方的借贷关系规范和约束下来,它的目的是想让,就像刚才说的,金融的本质就是要替有钱的人理财,替没钱的人融资,进而达到价值创造型的这样一个融资目标,这是的根本。
第二个就是说要注意的法律价值,霍姆斯的法律之道注重法律的价值目标,在民间借贷的有关法律关系当中,就是要注意,提示在订立有关的合同当中,是为了维护和保障双方当事人都诚信的去履行合同,尽职尽责的去达成合同的目的,而不是一方说在这里边任由合同订立以后,一些风险事项、风险行为的发生。
第三个,所谓不能只注重逻辑,而且要注重所谓的外部证成,它在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应对化解当中的启示和意义,就是说具体的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制,即使是到了诉讼程序,它在具体的裁判过程当中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其实这个结合第一部分当中讲的,有关你比如说一个企业它不具备有关的金融机构的资质,如果它这个时候确实是进行了有关的融资行为,而且是以它作为一个主要的业务,这个时候就要看,它进行主要业务,尽管它没有资格,它进行了融资行为。如果它融来的钱用于自身与产业资本的结合,进行的是价值创造型的这样一种资本运作模式,这个时候认定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它不是,它是拿来这个钱,比如说进行炒股,然后进行所谓的发放高利贷,那显然是会认定它是无效的,这就是要注重法律同样的主体,同样的行为,由于它的动机和最终的目标不一样,这个时候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区别对待,而不是逻辑的一概按照某一个标准来进行运用。
纳什均衡、汉德公式和霍姆斯的法律之道,其实它揭示的就是所谓法律在国家,大家都知道一个故事,就是扁鹊论医。所谓扁鹊论医就是说当别人夸扁鹊是医术最高的时候,他说其实医术最高的人是他大哥和二哥,大哥是没病让人们防病,健身,二哥是有了潜在的病以后,经过他的调理就能变成没病。而他呢,是一定得等着病灶已经出现了,他能够给开药方,这个时候就是治了病治不了命。说的更直白一点,现实当中在法律运用的过程当中,更多的是注重等纠纷矛盾发生以后的一个解决,一个救济,而在纠纷发生之前和纠纷形成的过程当中,它的预防和化解是比较欠缺的。
西方的法经济学纳什均衡还有汉德法官的汉德公式以及霍姆斯法官的法律之道,他更加关注的是全方位的,既有风险的防范,也有纠纷的化解,当然说同时也有纠纷发生以后的解决之道。所以它是一个系统的论,就像有关法学学者朱东写的一篇文章,我觉得这个题目写的非常好,他是这样说的,他说法律不仅是称量罪责的秤,更应该是预防违法的剑,保证道德的盾。所以这一点说,在有关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应对和化解当中,也应该好好的去思考,去进行把它化成一些具体制度。这在讲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应对化解之道之前,从总体上先给大家讲一下,接下来在论证分析的一些具体问题的法律之道,它的一些基本原理。
可以说从上个世纪50年代以后,它的一些法制的实践和司法的经验,以及国家经典的一种智慧,治国理政的智慧,以及现代学者的研究,都可以看出来,它们具有相通性,也就是要注重这样的一种系统方法。
于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