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律所动态

于继春律师就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发表评论

来源:本站 | 时间:2016-06-23 23:39:10 | 阅读:624次

2016年6月24日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于继春律师接受河南电视台《法治现场》的采访,就由于校园暴力引发的讨论以及专家提出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发表意见。
上一篇:继春所马桂琴律师录制《律师讲堂》解析“娃娃房”的利弊
下一篇:两岸早教闭店潮系列报道,继春所张波参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