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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帆:十四载风雨 坚持公益性事业

来源:本站 | 时间:2016-12-30 04:49:32 | 阅读:1710次

王帆:十四载风雨 坚持公益性事业

  春夏秋冬,见证了她忙碌的身影;满面春风,平息了多少心灵的纷争;一人辛苦,换得万家欢颜,是她从事调解工作的动力源泉。这就是一个执业律师本职工作之外的践行和担当。
 

  王帆,女,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先后在教育、团委、企业、法院等岗位工作,现任黑龙江鹏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从事律师工作 14 年来,她始终热衷公益,充分发挥法律功底扎实,沟通技巧娴熟的优势,免费为百姓调解矛盾纠纷。她的调解工作,不仅诠释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还为弱势群体伸张了正义,让双方当事人尽量满意,她的行为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近年来,她连续二届被评为大庆市优秀律师,连续四届被评为大庆市金牌说和律师,还荣获市妇联十佳公益力量奖等荣誉称号。2009年、2012年,她所带领的鹏帆律师事务所连续被省司法厅评为四星级律师事务所。 2010 年,她光荣当选为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协委员。
 

  勇于担当,是社会的“减压器”

  律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每个律师的执业过程都肩负着一份社会责任。作为一名职业律师,王帆始终牢记自己的职业操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连续多年为大庆传媒集团大庆晚报“今晚说法”栏目担任(义务)法律顾问,为大庆电视台“大城小事”栏目义务点评法律问题,成为市民遇到法律问题经常被“点名”的“王大拿”。特别是2010年以来,大庆市司法局与大庆晚报联合举办公益性法律援助栏目——《说和》后,王帆带领她的律师团队积极参与,5年来与《说和》记者同甘苦,进村屯,到田间,参与人民调解活动60余次,化解各类社会矛盾100余件。在从事“说和”的5年里,王帆自创“五心”工作法:对工作有热心、对当事人有真心、对调查有细心、对调解有耐心、对结果有信心,将大量的基层矛盾化解于萌芽、化解于无形。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近年来,她还带领律师所通过在偏远村屯设立司法联系点、在所内设立法务咨询专线、参与媒体析案说法、深入社区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逐步扩大公益服务面,受益群众达上万人次。2004年夏季,杜蒙县烟筒屯镇内涝,居民李奎自发拉土修缮积水路,因摊派7户村民费用,李遂将修好的巷道堵死。因出行不便,邻里陆续搬迁,如今李奎向仅剩的2户村民索要5000元“开路”费,2户村民不愿,双方矛盾逐渐激化。2014年12月2日晨,2户村民求助说和。但是已是王牌说和人的王帆得悉后,主动承揽,冒着严寒,立即从市区出发,行车100多公里于当日中午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熟悉情况后,王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和三方当事人近3个小时,但是李和家人不为所动。见此,王帆当面表明态度:李奎修巷道和堵巷道是两个法律关系,修巷道,受益人摊钱,要实事求是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然而,堵死巷道,影响邻居出行,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精神”。如因通行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王帆说:现在我就可以免费代理2户居民起诉你,最终的结果就是你败诉。李奎听了王帆的一番话,最终表示听说和人的,违背法律的事不能干。经过说和人与3户居民协商,最终扒开巷道。据此,一起僵持10年的堵死巷道纠纷就此化解。村干部向王帆等说和人深鞠一躬说:“‘说和’太管用了,可帮了大忙,不然真容易出人命啊” 。

  情系弱者,是百姓的“贴心人”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一九七九年参加工作以来,王帆一直在一线工作,多年的多种岗位经历,使她了解老百姓的所需、所求,也在实践中与群众建立了血浓于水的深厚感情。正是如此,她也由原来的爱管“闲事”发展到现在人民调解队伍的“正规军”。为了让更多的群众在遇到困难时,能够知道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王帆常年与媒体合作,免费接受群众咨询。遇到棘手的问题,王帆不但不辞辛苦地找到当事人面谈,还经常免费为弱势群体奔走呼吁。马成德就是其中一位,他的案子要追溯到30多年前。1978年,双鸭山市宝清县凉水乡计划生育办要求马成德的妻子任凤芹做绝育手术,当时任凤芹正逢经期,要求推迟手术,而当地计生办不准,强行实施了手术。此次手术造成了任凤芹绝育并发症,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此后,任凤芹和老伴一直请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此事,给予相应的赔偿和享受相应的待遇,但相关部门相互推卸责任,任凤芹享受一段时间的“待遇”也取消了。由于医治不力,致使任凤芹病情恶化,造成重度残疾,无法行走。两位老人虽然一直上访,但问题一直悬而未决。2008年4月,77岁高龄的马成德通过媒体找到了王帆,千里迢迢来到大庆,就是要为他老伴讨回公道。按照地域管辖,“马案”不属王帆援助范围,但见风尘仆仆来到事务所的马成德,每讲起此事老泪纵横,如果就这样将老人送走,他还会继续投诉无门,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马成德拿着王帆精心帮其制定的解决方案返乡。几天后马成德又从宝清来到大庆,坚持让王帆帮助解决。王帆决定接下这个案子,而且免费帮到底。之后半年多时间里,王帆多次往返于大庆、双鸭山及宝清之间反映情况。为了准备法律文书,寻找更加确凿和有力的证据,王帆走遍了当年知情人的单位和家里,搜集证据,最后,各种证据材料写了厚厚一叠。搜集完证据后,王帆和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协调沟通,请求理解支持。终于用7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圆满解决此事:当事人获得一次性经济赔偿,并办理了低保。“是王律师救了我们老两口,奔波了半辈子的事情终于解决了,感谢王律师,你是我们全家的恩人。”手里拿着赔偿款,马成德哽咽着连声道谢,不停地说王律师真好。
 

  扎根基层,做普法的“播种机”

  要让大家知法守法,必先自己懂法传法。这是王帆对自己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对自身职业的准确定位。为了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她主动学习各种法律基础知识,虚心向司法战线工作人员、其它说和律师和老同志学习请教,并结合普法宣传实践反复锤炼,坚持不懈的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普法能力。近年来,她积极主动和部门基层司法所合作,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创新推出文艺演出、宣传板报、撰写普法读物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努力让普法工作真正入脑、入耳、入心。2012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她牵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向顾客、业主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书刊100册,既教育了经营者,又教育了消费者,深受广大群众欢迎。2013年“6·26”禁毒日,她配合司法所,在2所小学和1处街心广场,向广大居民群众和中小学生宣传禁毒、防毒,提高他们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2014年“三八”妇女节,她组织同事,在1个社区等地开展“关爱妇女,防止家庭暴力”宣传活动,给妇女、老年人讲解《继承法》、《婚姻法》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多年来,她组织或参与的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已经不胜枚举,受教育的人数也数不胜数。现在,通过常年累月法制宣传,她在辖区居民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经常有群众点名要求王帆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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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图啥”的质疑,王帆总是说:“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大好局面,就不会有我的今天,一种人性良知,总是伴随着感恩的情绪驱使我要尽力去回报社会。如果有求助人的纷争不能平息,心里隐隐地觉得作为一名金牌说和律师无颜面。”
 

  这就是王帆,满身涌动正能量的“王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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