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电缆 知假卖假获刑
来源:本站 | 时间:2016-07-21 01:03:41 | 阅读:1153次
2016年4月29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以被告人王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工吴某某为公司购进一批恒天牌电线。被告人王某某在明知卖方销售的是假冒恒天牌电缆的情况下,销售给吴某某,被告人王某某共得货款56732.25元。经鉴定,该三种电线是仿冒河南恒天特种电缆有限公司的产品。被告人王某某于2016年3月15日退还河南省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货款57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其销售的“恒天”牌电缆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已退还全部货款,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可对其从轻判处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