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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念复萌又行骗 牢底坐穿后悔迟

来源:本站 | 时间:2015-10-28 14:17:28 | 阅读:1048次

被告人袁某某,于1996年因犯诈骗罪被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出狱后本应安分守己,规矩做人,被告人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又旧念复萌重操旧业。近日,被告人袁某某又犯诈骗罪,被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12年以来,被告人袁某某伙同他人以可以搞到经济适应房的购房内部指标为由,骗取被害人康洪娟的信任,先后骗取被害人康洪娟、张新军、石宪鹏、徐亮、郭国强、徐修振等人购买经济适应房房款28.3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28.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袁某某1996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系前科,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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