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强险你应该知道的事!

来源:本站 | 时间:2017-06-26 03:42:26 | 阅读:5865次

关于交强险,你应该知道的事

06.17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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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律师,咨询电话:18736090980

 

都知道买好新车,第一步就是保上交强险,但交强险到底是干啥用的?不光是刚买车的新司机不懂,我想开车多年的老司机也不一定清楚,那么今天李律师就给大家简单普及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交强险?有什么用?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通俗的说就是不买不行的一种保险,你可以自由的选择在谁家买保险(保险公司),但是,你不能选择不买。

其次,交强险是为自己买的,但也不是为自己买的。换句话说就是,如果自身驾车碰撞到别人,那么保险公司不会对本车的车损以及车上人员的伤亡损失进行赔偿。反过来,保险公司会对被撞到的受害人进行赔偿。再直白点就是,撞了别人,保险公司不赔偿你而是替你来赔偿别人。

二、不投保交强险会有什么后果?不放保险标志会怎样?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单来说:不投保、不放置保险标志;伪造、变造保险标志,其后果均是:既扣车、又罚款。不过话说回来,按照规定投保、缴纳罚款后,交警是不能继续扣留车辆的。

三、出了事故怎么办?能赔多少?不够赔了怎么办?
根据保险业协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强险的赔付是分两种情形即:有责任的情形和无责任的情形。两种情形赔偿限额具体如下:

注:有无责任是关键,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只与“有责还是无责”有关,与“责任是大是小、是多是少”无关。凡是“有责”的,赔偿就以各分项限额的最高额度为限。

最后,如果交强险限额不够赔付,那么只能由车主,或者实际责任人(车主将车辆借给有驾驶资格的人使用)来补足受害人的损失。

四、交强险出了事故赔付以后再出事故怎么办?

在交强险一年的责任期限内,如果已发生过赔付,再次发生保险事故时,赔偿限额不会因此降低或减少。也就是说,即便一年内发生多次事故,也都会按照既定的额度给你赔付,听了是不是放心很多呀?
五、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交强险不负责赔付呢?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注: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最后,出了交通事故后应该怎样操作?

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警,且不可随意离开现场;

第二、事故较大的,及时拍取现场照片,及时抢救伤员;

第三、事故较小的,及时拍取现场照片,将车辆转移到路边,不要阻碍交通,

第四、第一时间通告保险公司,核查事故详情,做好理赔准备。

最后,及时咨询律师等相关人员,做好应对措施,避免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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