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继春受郑州大学邀请为同学们讲授法律文书课程
来源:本站 | 时间:2020-05-08 03:12:25 | 阅读:1710次
今日应郑州大学邀请,本所于继春主任来到郑州大学国际法学院为大三学生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律文书课程。
法律文书不仅反映了司法的公平正义,更是法律职业人员的基本素养,是衡量其专业水准的重要尺度。法律文书具有固定的写作结构,即首部、正文、尾部,每一部分的写作都不得忽视其严谨的语言规范性,逻辑严谨性,同时,法律文书对法律程序的重要价值和地位,是我们重视法律文书的制作的重要原因。因此于主任通过从起诉状到上诉状,从刑事法律文书到民事法律文书的讲解,使现场同学们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文书与法律实务操作联系的紧密性,同时认识到自身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务问题能力的巨大缺失,从而完善自身法律基本素养。法律文书实用性极强,其学习必然不能照本宣科或者纸上谈兵,必须通过写作练习来了解各类文书的结构、发掘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技巧、锻炼法律实务思维。
孔子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良好的课堂气氛能创设具有感染力的教育情境,为教师顺利进行语文教学创造积极的条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于主任以实践为例,采取分析文书实例,根据实际的教学情况组织学生进行专题性讨论的方式进行,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感性认识。从而创造了民主、轻松、和谐的课堂氛围,激发学习兴趣、焕发课堂活力。现场课堂气氛活跃,同学们积极响应,上课全勤、课堂录音、认真笔记、独立思考、积极投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