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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启红就快递中物品损坏赔偿接受河南电视台9频道采访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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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6-17 0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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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805次
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余启红律师就快递中物品损坏赔偿问题,接受河南省电视台9频道采访,并参与调解,促成双方圆满解决纠纷。余启红律师认为,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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