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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春所张波接受郑州电视台《商都地产》栏目专访

来源:本站 | 时间:2016-06-06 12:52:08 | 阅读:1092次

        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张波接受郑州电视台《商都地产》栏目专访,就房屋质量发生问题时如何维权做了详细解答。
记者:如果交房时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告诉我们先入住,然后再维修,这时候作为业主我们应该怎么办?
张波:在交房时,一旦你入住还没有提出异议,就视为默认房屋的质量没有问题;因此在收房时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至少我们在交接房屋时候也要做房屋质量的清单,要求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否则一旦超过维修期限还没有修好时,对于弱势群体的业主来说维权会很艰难的。
记者:那如果房屋交接时候没有问题,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怎么办?
张波:这种情况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果没有超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维修期间,那么开发商确定的需要进行维修,如果超过期限,还要看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是什么地方,不涉及主体框架的部分超过维修期是需要业主自己来承担维修费用的。
记者:关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给大家一个建议吧!
张波: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大家一定不要拖着不管,一定首先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做好相关的证据保留,然后积极的与物业和开发商沟通,最好将需要维修的清单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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