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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党外律师热议六中全会精神

来源:本站 | 时间:2016-12-30 05:39:39 | 阅读:1098次

  11月7日下午,湖北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律师分会(简称律师分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律师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部分理事参加了会议。湖北省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处负责人郝俊严同志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律师分会会长蔡学恩律师主持。

  

  会上,与会律师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 

 

  与会律师们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意义,表示一定要把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放到学习“四个全面”新方略上理解,放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图伟业的需要上理解,放到抓机遇、迎挑战上理解。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征订学习辅导资料、专题学习讨论会、学习论坛、读书沙龙及网络等多种形式,迅速在全省党外律师中大力推动六中全会精神的落实。

 

  大家纷纷发言,谈体会,道心声。

 

  律师分会会长蔡学恩律师从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确立、从严治党对国家的发展包括对律师行业的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以及如何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作用等三方面谈了对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的心得体会。

 

  律师分会副会长谢文敏律师说,六中全会确定了习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我觉得这个确实是实至名归。我们党外知识分子非常拥护。此次六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对我们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非常重视。党外知识分子比较敢于讲真话、讲实话,六中全会肯定了这种精神,使我们深受鼓舞。

 

  律师分会副会长李刚律师也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总结。他表示,作为党外人士,坚决拥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他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从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以及经济发展的良好趋势等三方面谈了自己的心得。

 

  律师分会副会长(中共党员)李涛律师表示,习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经过实践反复检验确立的,我们毋庸置疑的坚决拥护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他特别关注此次六中全会关于主体责任的规则,认为追责方式进一步反应了六中全会对从严治党的要求。

 

  律师分会副会长唐斌律师认为近几年我国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各方面综合国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党外律师一定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发挥力所能及的力量,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律师分会副秘书长陈昊律师聚焦党的监督条例,对此次全会监督无禁区,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表示了高度的肯定。

 

  律师分会理事梁浩律师认为,确立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如果核心不提出来,从严治党就实现不了,因为没有核心,谁来执掌从严的法度。 作为无党派人士会时刻提醒自己紧跟党中央的步伐来学习,来工作。

 

  律师分会理事童文律师说,六中全会强调从严治党,在党内反腐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所以是民心所向。对六中全会的精神我们一定要学深、学透,学以致用。

 

  律师分会理事(中共党员)向东律师在学习了六中全会精神之后总结了三点:一是学习、二是拥护、三是担当。从这几点的学习中自己也明白了,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这样才能把自己追求的律师事业做的更好。

 

  湖北省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处负责人郝俊严同志在会议总结时对湖北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律师分会及时召开学习党的六中全会精神的专题会议表示高度肯定。他认为,这次会议对带动全省党外律师掀起学习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发挥了表率作用。他强调,全体党外律师一定要认识到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是做好律师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律师在参政议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根本基础。同时,郝俊严同志鼓励与会律师们积极参与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团”的各项活动。他要求党外律师一定要把学习六中全会的精神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建设法治湖北的进程中做出党外律师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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