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治资讯

非法私造违禁枪支 案发判刑悔之晚矣

来源:本站 | 时间:2016-02-05 02:56:27 | 阅读:1050次

2月3日,尉氏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件,被告人马某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面对法院的判决,被告人马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

2015年1月份以来,被告人马某购买材料非法制造三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气枪,一只送与他人,其余两支藏于家中。2015年6月29日,尉氏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依法对马某某家中进行搜查时,当场查获气枪2支、钢珠480发、枪管1支、配件3根,以及用于制造枪支的工具一套。后经查证,送给他人的枪支已被销毁。被告人马某于次日被尉氏县公安局抓获归案。经突审,马某对持有枪支一事供认不讳。

经公安刑侦技术部门鉴定,马某制造的枪支不但是一把打猎的利器,而且具备了常规枪械所具有的杀伤力。马某的所作所为已经对社会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但由于马某某无前科,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综上,结合本案的事实及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对马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现实生活中,非法持有枪支者其所持枪支、弹药的来源多是非法制造、盗窃、抢夺,甚至是走私所得的,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所涉的上游犯罪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者的动机则五花八门:有因喜好而收藏把玩的、有因好奇而购买猎奇的、有为“出入平安”而防身配带的。但非法枪支、弹药流散社会,贻害深远,严重危害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所以在严厉查处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同时,更要打击非法制造、盗窃、抢夺、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把暴力犯罪消灭在源头。

上一篇:病房施盗屡得手 监控之下现原形
下一篇:为了凑集“五福” 多网友掉进付费群陷阱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