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拒公安执法 涉嫌妨害公务判刑
来源:本站 | 时间:2015-10-28 14:17:28 | 阅读:1163次
2015年1月30日23时许,通许县公安局四所楼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得知通许县四所楼镇岭西村王某某家正在进行赌博违法活动。在办案民警查办赌博的过程中,岭西村村民李某某明知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却仍辱骂民警,抢摔执法仪,致使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无法进行。事后,李某某外逃,2015年6月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被抓获。2015年10月12日,经通许县检方提起公诉,通许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采取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但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