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时间:2015-10-16 06:49:11 | 阅读:974次
2014年11月9日10时许,张某、张某某、田某(另案处理)预谋利用找人代还信用卡欠款进行诈骗,由田某提供诈骗所需的信用卡、费用、手机,并和张某一起配合张某某。然后田某通过陌陌网联系到在网上发布代还信用卡欠款信息的李某、刘某夫妇,让他们代还信用卡欠款5万元,田某支付手续费。15时许,田某让张某某去找李某、刘某夫妇办理此事,经过讨价,张某某支付手续费480元,李某、刘某夫妇代还5万元。 当刘某将5万元转入被告人张某某提供的信用卡后,要刷回代还的5万元时,发现卡已被挂失,随即报警,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张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数额、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