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律所动态

于继春主任就‘胡伟辱骂河南人’案发表电视评论

来源:本站 | 时间:2016-09-02 02:10:47 | 阅读:785次

2016年9月2日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于继春律师在律所接受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记者的采访,就胡伟辱骂河南人案接受记者的提问,于继春说:我国法律采取立案登记制,对于当事人的起诉材料都应该接受,法院立案部门在接受7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7天内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依法驳回起诉。对于胡伟对河南人的谩骂,河南人没有选择那种网上对骂,而是采取理性的、法律的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本身就体现了河南人的理性、善良、包容、文明;河南人怎么样,中国就怎么样,河南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是文明礼仪之帮,不是胡伟等无知之辈所妄言的,作为一个河南人我自信、我骄傲!
上一篇:于继春律师接受河南电视台《法治现场》的采访
下一篇:余启红、马桂琴、张波录制商都地产《律师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