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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启红律师就“房产证代办费”接受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采访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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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26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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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138次
张波讯:2016年4月26日下午,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余启红律师就“房产证代办费”问题,在锦艺轻纺城接受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现场采访。余启红律师认为:房产证代办费的收取目前没有法律依据。房产证代办费并未列入政府指导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也就是说还没有相关规定明确对房产证的代办收费,以及收费标准。但是,这并不妨碍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业主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开发商收取一定的费用。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当然,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业主完全可以自行办理,开发商也有相应的协助义务。
最终,锦艺小区业主们选择自行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于当场对已经收取的“代办费”进行全额退费,并承诺尽快配合业主办理房产证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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