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治资讯

直播带“赌”,判罚没商量!

来源:豫法阳光 | 时间:2022-10-20 10:03:51 | 阅读:1008次

如今直播带货火爆

有人想借此发“横财”

直播带“赌”

结果悲剧

微信图片_20221020105118.jpg

2021年4月份以来

胡某在某平台直播

短短半年获利12万元

其中网络赌博专栏直播获利2万元

检察机关以开设赌场罪

向法院提起公诉


鹿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胡某借网络直播

为某赌博平台招揽人员参赌

并参与利润分成

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综合本案犯罪事实、犯罪

性质和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

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等相关法律规定

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追缴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


法 官 提 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不义之财,祸必上身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理应自觉遵纪守法

一旦越过法律“红线”

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例素材来源:鹿邑县法院

策划统稿:张东杰

排版校对:赵栋梁、贾共鑫


上一篇:机动车交强险“次日零时生效”条款的效力应该如何认定?
下一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指引(起诉、保全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