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时间:2016-10-27 01:00:00 | 阅读:1031次
为打造一个“总理童年仿古街区”的商业项目,而拆除原本已存在上百年的多座清代及民国时期的古老民居,如此荒诞离奇的事情,貌似只有在文学作品中才会出现。可如今,它就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法制日报》记者获悉,目前,这起“破坏不可移动文物”案件,已被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并将于近日开庭。
值得注意的是,在围绕“义顺巷16号”的这起讼案中,届时坐在被告席上的,除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之外,还有淮安市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安市清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政府。
图为受到毁坏的义顺巷民居外墙。
图为周边拆迁后的场景,遍地瓦砾,一片狼藉。
图为征收拆迁前的义顺巷民居外景。
(图①图②由中国绿发会供图、图③为资料图片)
当地曾为普查文物举行挂牌仪式
7年前,确切地说,是2009年3月18日,淮安市文物局发布了《关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批城区(清河、青浦)不可移动文物名单的通知》。
在这份通知中,将位于周恩来总理童年读书处周边地区的三元巷民居、千霞旧书屋、西长西街清代民居、周氏祠堂、泗阳公馆、程家巷民居、义顺巷民居、人民剧场共八处建筑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关于此事,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官网上,至今还挂着当时的报道——《我市举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挂牌仪式》。
报道中这样写道:“2009年5月12日上午9时,我市在位于清河区漕运东路4号的千霞旧书屋前,隆重举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挂牌仪式。”
此次集中实施挂牌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共有五大类117处。对于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的价值,这篇报道如是写道:“它们是此次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的精品,也是我市城市发展、文化演变的历史见证,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责任编辑: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