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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联合惩戒“老赖” 失信者招标投标将受限

来源:本站 | 时间:2016-09-22 07:56:00 | 阅读:969次

  光明网北京9月22日电 (记者 孙满桃)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共提出四项惩戒措施,明确要求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招标从业活动。

  据了解,近几年,全国法院新收案件逐年增多,2016年截止到8月,新收案件340多万件,同比上升27.84%。在以往的执行案中60%以上有财产案件的债务人不主动履行,同时还大量存在暴力对抗执行、恶意逃避执行等现象。

  最高法执行局局长孟祥说,面对这种复杂情况,仅靠人民法院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各部门必须联合起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据光明网记者了解,该《通知》明确要求,对于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一旦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对联合体进行整体限制。

  该《通知》还明确了相关单位不得聘用失信被执行人为评标专家,对聘用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专家,将及时清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聘用招标从业人员时,将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对从业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人员予以处理。

  孟祥介绍说,2013年,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制度。并与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十四家部委通过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贷款、限制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形成了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的联合惩戒网络。

  截止今年8月底,最高法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99.2万例。

  记者注意到,此次惩戒部门全。参与部门是在招投标领域实施监管的重点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民航局等。

  同时,惩戒力度大。在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由原来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同一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而且,影响范围广。涉及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评标专家聘用和清退、招标从业限制等多个重点领域。

  “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社会高度关注。”孟祥说,本次《通知》惩戒措施的落实,有赖于各签署单位在各自监管领域内,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在招标投标方面予以信用惩戒。

[责任编辑:陈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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