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时间:2016-09-19 09:15:05 | 阅读:1072次
中国网湖南讯(曹双春 通讯员何浩 刘一力)9月13日夜间,常德津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凤凰路与银苑路交叉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1时许,执勤民警依法拦下沿凤凰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军绿色福特越野车,在对其进行酒驾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于是指挥车辆靠边停车进行酒精检测。不料,驾驶员不听交警指挥,突然加油冲关,并将一名协助进行酒精检测的辅警拖行数十米。现场执勤的其他交警和辅警立即冲上前堵截,最终迫使该车停车。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严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5.1mg/100ml,后经抽血化验,驾驶员严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5.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后经了解,该驾驶员严某现年40岁,是安乡县焦圻镇人。据严某自己交代,他当天下午驾车来津市给一位朋友庆生,晚餐时喝了两杯,一高兴竟忘了“喝酒不能开车”这茬儿,被交警查到时,他一下就慌了神,再加上酒劲上来了,他不自觉就踩到了油门冲了出去还伤了人,对此他悔恨不已。
目前,严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