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时间:2016-08-09 09:10:31 | 阅读:1054次
去年年底的一天,宁陵县阳驿乡青年苗某,在某一网上商城中的商户,为自己和家人买了15大包宾之榔老湘潭槟榔,支付了2370元钱。家人在拆封食用后出现了轻微口腔溃疡。经查看产品配料,发现该产品滥用添加剂。后经与经销客服联系,对方拒绝赔偿。为此,苗某走上了诉讼维权的道路。
2015年12月7日法院判决某网上商城中的商户,返还苗某的购物款及十倍赔偿款,共计26070元。判决生效后,商户拒绝履行义务,苗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次下手续并与商家做工作,但均没有成功。 2016年8月2日,执行法官进京去了商户所在的某网上商城,通过做工作,成功将商户的保证金划拨。此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