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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还赌债借车抵押骗取借款领刑罚

来源:本站 | 时间:2016-01-20 01:13:35 | 阅读:1062次

2015年12月23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11月6日,被告人王某某为偿还赌债,王某某将从张某某处借用的黑色丰田凯美瑞汽车质押给被害人李某某,向李某某借款10万,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王某某出具车辆抵押证明。借款到期后,王某某以资金紧张为由,与李某某协商将借款期限延续10天支付违约担保金1000元,并在借款合同上注明了“后续10天”字样。借款再次到期后,王某某因无力偿还借款,遂更换手机号码,逃离扶沟。2014年8月31日张某某将上述质押车辆开走。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明知不是自已的车辆而质押给被害人,以此向被害人借款10万元偿还其赌债,在借款期限到期虽然被告人给付被害人违约担保金1000元与被害人续签借款期限,其实际已无偿还能力,后又关闭手机逃匿,致使被害人无法找到被告人,质押的车辆又被车主开走,至今被告人未偿还借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鉴于被告人侯华伟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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